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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林亞茗)記者24日從國務院僑辦獲悉,《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已列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和廣東省政府2014年立法預備項目計劃。這部條例是我國首次以地方性法規形式對華僑權益保護進行綜合性立法。
  省僑辦副主任林琳在24日北京舉行的《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草案)專家咨詢會上介紹《條例》立法情況時說,廣東省從2011年起啟動全國第一部保護華僑權益的地方性法規的立法工作。目前,最新版的《條例》稿對於華僑房屋、投資企業、捐贈等問題的處理意見將具可操作性。
  24日,本報記者獨家採訪了林琳。他介紹,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有僑港澳資企業5.8萬家,接受僑捐金額超過500億元人民幣,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3萬多人。儘管我省在保護僑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各種侵犯華僑權益的行為仍時有發生,特別是涉及僑房、僑企、僑捐、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權益比較突出。在這種新形勢下,《條例》的制定就日顯迫切。
  在2011年省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省政協委員提出《抓緊制定保護條例切實維護華僑合法權益》的提案。省僑辦經過請示國務院僑辦、全國人大僑委同意,開始啟動立法工作,並且得到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去年省人大專門組織開展了保護華僑權益情況的專題調研,並且將《條例》的立法納入了五年立法規劃的第一類即優先立法項目,省政府也將《條例》納入了今年立法預備項目,並爭取在2015年完成《條例》立法任務,力爭成為全國第一部保護華僑權益的省級地方性綜合性法規。
  《條例》共53條,涵蓋了華僑人身權益、政治權益、財產權益、社會保障權益、教育權益、計劃生育權益、投資權益、捐贈權益等八方面權益的保護。《條例》對出現問題較多的華僑房屋、投資、捐贈和社保等問題的處理意見將具可操作性;同時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超前和突破,如關於華僑的政治權益、外籍華人的教育權益,以及關於華僑在農村的宅基地問題的處理。  (原標題:粵將出台全國首部 保護華僑權益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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