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清華 文/圖
  8日,省長張慶偉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堅持不懈改善生態環境,強化源頭嚴防、過程監管、後果嚴懲,治標治本多管齊下,朝著藍天凈水的目標不斷前進。
  省兩會上,治理大氣污染、清潔天空,成為眾多代表和委員熱議的話題,紛紛建言獻策。
  王凱代表:
  “最好”的空氣質量也需要激勵
  朱海鷹代表:
  秸稈“禁燒”要由“堵”變“疏”
  範少明委員:
  管好天空,還是要靠法治
  “依法治霾、以法治霾,是最為便捷的維權平臺和有效途徑。”省政協委員範少明認為,管好天空,還是要靠法治,應該建立科學有效的大氣治理法治體系。
  範少明委員認為,我省大氣污染治理執法體系不夠完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還比較普遍。同時,我省環境監察機構無論是基礎設施還是能力建設都有較大差距,缺人、錢、設備、技術的情況普遍存在,尤其是縣級環境監察機構。
  範少明委員建議,應該強化執法監察體系建設,加大執法力度,探索環境監測體系“垂直管理”,理順管理體制,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實現對污染源全過程控制。加強跨區環境污染執法。在全省範圍內加強各地協調管理,積極開展行政邊界地區環境聯合執法行動,建立長效聯合執法機制,掃除行政區域跨界環境污染監管盲點。
  同時,還要完善環保法律體系,對我省環境公益訴訟的現狀和發展趨勢進行調查研究,確定符合新環保法規定條件的社會組織和法人,並對其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行瞭解。確立企業自願參與環境責任保險之原則,對那些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在科學準確的分類後,強制其參加環境責任保險。尤其是對像霧霾這樣的累積性的污染種類,要鼓勵保險公司主動、創造性的設立一些大氣污染的相關險種,最大程度上保障受損害的公眾利益。
  (原標題:好天氣是“管”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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